关于申报2016年度养殖渔船油补的通知


2018-01-15

广大养殖业户:

  2016年度养殖渔船油补申报工作定于2018年1月18日开始,请从事水面养殖生产的业户按如下要求办理申报:

  1、选择就近渔港监督站集中办理申报;

  2、提供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水域滩涂养殖证、渔业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、渔业船舶国籍证书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(验原件收复印件);

  3、养殖权人为自然人的,养殖机动渔船所有人应为同一人或其配偶、直系关属。(1)自然人的身份证、民生银行卡(验原件收复印件);(2)养殖机动渔船所有人为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的,除提供身份证外,还需提供结婚证或直系亲属的户口本(验原件收复印件);无法提供的有效证件的,以村、街道两级证明为准(原件)。

  4、养殖权人为企业或组织的,养殖机动渔船所有人应为同一企业或组织,或者养殖机动渔船所有人为该企业或组织的合法、固定成员。(1)企业法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;(2)养殖机动渔船所有人为该企业或组织的合法、固定成员,需提供身份证(验原件收复印件),同时由企业或组织出具相关证明,证明中包括船名号、船舶所有人、养殖证编号、实际养殖面积和合法、固定成员身份的认定,企业法人或组织负责人对以上情况签字加盖公章(收原件);(3)企业或组织的对公银行和账号(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);

  5、购置渔船登记,取得船舶所有权日期在2017年以后,检验登记建成日期在2015年12月31日前,依据养殖证证载有效期限取得2015年度油补的渔船, 2016年度可申请全年补贴;依据养殖证证载有效期限未能取得2015年度油补的渔船,申请2016年度油补,需购置双方共同到场书面认定2016年度油补由谁申领。

  6、申报时间:2018年1月18日至4月15日(周六、周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不办公)。若有变动另行通知。

  7、请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,过期不再受理,视为自动放弃。

 


责编:农业局